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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000014349/2024-40087 | |
發文字號:屯政辦發〔2024〕26號 | 發文時間:2024-07-31 |
發文機關: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詞:動物防疫員 |
標題: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村級動物防疫員規范管理的通知 | |
主題分類:農業林業水利 | 發布日期:2024-07-31 |
各鄉鎮人民政府、綜合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
為切實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扎實做好全區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根據《山西省村場動物防疫員管理辦法》、屯政辦發〔2023〕88號《關于組建全縣村級動物防疫隊伍的緊級通知》、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4年畜牧獸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管理村級動物防疫員,夯實基層動物防疫工作基礎,促進我區畜牧業穩定健康發展,結合我區實際,經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對已經從事的村級動物防疫員進行進一步規范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范圍
全區現有233名村級動物防疫員,屬臨時務工人員(以2023年12月份發放勞務補貼為依據)。
需填報提供以下材料:
1.《屯留區村級動物防疫員登記表》
2.《屯留區2024年村級動物防疫員備案登記表》
3.由屯留區人民醫院出具的健康體檢報告
4.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身份證正反面在一張A4紙上)
5.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6.近期2寸免冠照片兩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簽訂:
(1)財政供養人員和曾受過刑事處罰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接受有關機關審查的人員;
(2)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3)因患病不能勝任免疫、采樣、檢疫工作的人員;
(4)原聘用的村級動物防疫員已不參與防疫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聘用程序
村委意見由村級動物防疫員填寫表格中個人信息,行政村村委確認并填寫《村級動物防疫員備案登記表》意見欄。
鄉鎮審核村級動物防疫員將需填報表格,連同有關身份、學歷、健康證明材料一并報鄉鎮審核。鄉鎮、街道、中心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現場查核后原件退還續簽者。有弄虛作假、違背誠信承諾或隱瞞有關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鄉鎮、街道、中心將符合簽訂聘用的人員名單和《屯留區村級動物防疫員備案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書復印件上報區畜牧獸醫綜合服務中心備案。
簽發聘書通過審核后由各鄉鎮、街道、中心統一頒發《聘書》,并完善相關資料,聘期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底。
三、待遇
在動物防疫工作中,區政府相關部門根據其工作范圍和工作量從防疫費中提取勞務補貼作為村級動物防疫員的報酬。各鄉鎮、街道、中心本年度12月份對村級動物防疫員防疫、采樣、檔案等工作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由區畜牧獸醫綜合服務中心將勞務補貼撥給各鄉鎮、街道、中心,由各鄉鎮、街道、中心發放給村級動物防疫員。
??????2.長治市屯留區村級動物防疫員公開選聘報名表
??????3.長治市屯留區2024年村級動物防疫員備案推薦表
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